飞墨财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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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养老 / 托育 / 家政 2026 第 7 号公告:减计 90% 这条线,很多人"符合条件却没吃到"

2026-06-24

2026 年开年,财政部等六部委甩出第 7 号公告的时候,我正在翻一家苏州托育机构的补税通知书。

老板娘姓林,37 岁,原来在园区做 HR,2019 年和老公凑了八十万,在老小区一楼租了三百平,开了一家托育点。熬五年,上个月刚发朋友圈说"终于盈亏平衡了"。

我看着那张通知书,心里咯噔一下——如果他们懂这条政策,第二年就能喘过气。

我那本《巷口托儿所》里写过差不多的一对夫妻。小说里我让他们活下来了,现实里林姐这五年,利息吃了三十多万。

这条政策到底是什么

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财税〔2026〕7 号,瞄准的就是社区养老、托育、家政这三个赛道。四免一减,打包给你:

  • 企业所得税:收入总额减按 90%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
  • 增值税:免征
  • 契税:免征(承受房屋、土地用于社区养老 / 托育 / 家政)
  • 房产税:免征
  • 城镇土地使用税:免征

执行期:2026.1.1 – 2027.12.31,窗口就两年。

算笔账你就知道分量

假设一家社区托育机构,年营业收入 400 万,净利率 12%(行业里算不错的水平),净利润 48 万。

  • 不享受政策:48 万 × 25%(小微企业 5% 另算,但这里先看名义税率)≈ 12 万所得税,加上增值税 6%(生活服务营改增后实际征收率 3%–6%,取中)约 24 万,房产税 + 土地使用税一年少说 6–8 万。综合税负一年 40 万上下。
  • 享受政策:所得税基数按 400 × 90% = 360 万算,就算按小微企业 5% 也才 18 万;增值税、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全免。一年省出 20 多万。

林姐那家店,五年就是一百万。够再开一家分店了。

但有个坑:三个备查条件,缺一不可

这政策不是"你开了家托育点就能领"的普惠红包,税务局要查三样东西,缺一样,优惠资格当场作废。

① 三方协议

你得和社区、家政服务员(或育婴员 / 保育员)、服务对象(家长)——不对,准确说是和街道 / 社区居委会签协议,证明你是"社区嵌入式"服务,不是商场里那种高端早教。

⚠️ 很多老板栽在这:店开在自己租的商铺,没跟社区签任何协议,税务局一句"无法证明社区属性"就把你踢出去。

② 家政服务员 / 育婴员 / 保育员的培训管理档案

托育对应的是"保育员证 + 健康证 + 劳动合同 + 培训记录",养老对应的是"养老护理员证"。

档案要齐全:身份证、证书、合同、社保(或劳务协议 + 个税申报)、年度培训学时。税务局来查,不是看你墙上挂没挂证,是看你对这个人有没有"实质管理"。

我见过一家机构,保育员证是真的,但合同签的是另外一家公司派遣的——废了。

③ 业务系统登记

要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(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)或地方民政 / 卫健指定的系统里登记备案,并且实时录入服务记录。

这条是 2026 新政加的硬约束。以前老政策(财税〔2019〕20 号那版)没这么严,现在"以数治税",你不登系统,税务局那边没数据对碰,优惠不给。

一个完整案例:老周的"夕阳红照护"

老周,58 岁,原来是苏州一家制造厂的财务总监,退休前两年出来单干,在吴江震泽镇开了家社区养老照护点,40 张床位,主要接附近村的半失能老人。

2025 年营收 286 万,构成:

  • 床位费:180 万
  • 餐费 + 基础护理:106 万

2025 年交的税(没享受优惠的情况下):

  • 增值税:286 × 3% ≈ 8.58 万(小规模,3% 征收率,季度 30 万以内免税,但他超了)
  • 房产税:自用房产从价计征,原值 600 万 × 70% × 1.2% ≈ 5.04 万
  • 土地使用税:占地 2.1 亩,吴江二类地段年税额约 8 元/㎡,≈ 1.12 万
  • 企业所得税:利润约 52 万,小微 5% ≈ 2.6 万

合计一年税负约 17.3 万。

2026 年 1 月,老周到我办公室,拿着 7 号公告问我"我这算不算"。

我让他回去补三件事:

  1. 跟震泽镇居委会补一份《社区养老服务合作协议》——一周搞定
  2. 6 个护理员全部补录"养老护理员"技能等级证 + 重新签劳动合同 + 缴社保——半个月
  3. 去吴江民政系统 + 商务部家政平台双登记,把 2025 年以来的服务记录补录——十天

三件事办完,2026 年重新算账:

  • 增值税:0
  • 房产税:0
  • 土地使用税:0
  • 企业所得税:286 × 90% = 257.4 万计入收入,利润按 52 万算,小微 5% ≈ 2.6 万(基数其实也要按 90% 调,但小微本身 5% 已经很低,这里主要是前面三道免征更香)

一年省 14.7 万。

老周握着我手说"早认识你五年就好了"——我说早五年没这条政策,早两年有 20 号公告但条件没这么宽,现在是窗口期最肥的时候。

进阶玩法:和"资源综合利用"那条老政策的叠加思路

有人问我:飞墨老师,我这家机构除了养老照护,还搞了厨余堆肥 + 有机肥回田(跟镇里签了协议,垃圾减量换补贴),能不能再叠一条?

能。

资源综合利用减计 90% 那条老政策(财税〔2015〕78 号 + 后续修订)还在有效期里——用垃圾、污泥、废渣做原料生产的产物,收入减按 90% 计入。

但要注意业务分账:

  • 养老照护那块,走 7 号公告的四免一减
  • 堆肥那块,单独核算,走 78 号文减计 90%
  • 两套账、两个立项、两个备案,别混在一起让税务局一句"主营不明确"给你一锅否了

这块是小众玩法,做生态农庄 + 养老社区的老板可以琢磨,普通人不用硬凑。